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常大学〔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对《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史良法学院学工办公室(文彬楼403)反映,联系方式:0519-86330195。
附件: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版).pdf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