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常大学〔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史良法学院学工办公室(文彰楼515)反映,联系方式:0519-86330195。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实施细则(试行).pdf
史良法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