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在籍学生。
二、评定时间范围
2022级研究生:2022年 9 月 15 日至2023年 9月28 日
2021级研究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
(综合实际开学时间、往年测评时间范围,以通知正文中上述时间为准)
三、评选程序
应学院要求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小组
1. 成立评定小组。各班级须在9月25日前成立综合测评评定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组员由班级民主推选,综合测评评定小组的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5%。小组成员名单必须在班级内公示,一致通过后上报学院学工办。组长由班长担任,组员由班级民主推选(建议一个宿舍至少推荐一名同学)。小组成员名单必须在班级内公示,一致通过后,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班级同学签订知晓同意公示,发班级群和研究生班长群留存;
2.今年综测收奖状、证明照片电子版图片,申请参评的同学须将电子版评定材料(包括成绩单、奖状、其它证明材料等)于9月28日22:00前交至评定小组组长,否则视为放弃参评资格;材料收齐后到截止时间点,班级测评小组组长将所有同学材料打包上传到班级群公示;
3.民主评定。各班级评定小组应认真查阅本班申请者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文件要求进行成绩核算。于10月7日(星期六)17:00之前产生综合测评评定结果。为保证结果公平公正,今年采用每个班先由综测小组评定出结果后,两个班互换检查,检查无误后,最后由研究生会再核查;
4.测评结评有果公示。经研究生会核查无误后,各班级评定小组将测评结果(包括所有参评人,且要标明排名)在班级内公示,全体学生签字后上报学院学工办。所有同学材料打包上传到班级群公示。学生如对本班级测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申请复议,本班级评定小组应在1个工作之内向申请复议者做出答复。若对本班级答复仍有异议应在获得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立言楼348)反映有关情况,联系方式:0519-86330195;
5. 民主监督。本次综合测评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和二级骨干成员全程监督,联系人:蒋其芸,联系电话:13390908766。
四、其他说明
1. 各班级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避免片面性、随意性。既要防止打人情分,又要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2. 各评定小组有责任收集并妥善保存有关测评依据,如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资料缺失或损毁的,应免除该同学所担任职务,并不得再任其他职务。
3. 对于在测评工作中发生的违纪情况,学院将予以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4. 提出异议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不得虚报、谎报甚至诬告,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史良法学院
2023年9月
常大研〔2023〕3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