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晚,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国栋在立言楼458作“从浅绿民法到深绿民法”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名誉院长曹义孙教授主持,法学院教师和各年级学生百余人参加。
徐教授从罗马法出发,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民法观的“黄色”民法进行理论阐述,提到2020年颁布的《波多黎各新民法典》的去人类中心主义;而后论及保障健康发展的民法的“浅绿民法”,特别提及新的学术概念之“集体关联权”(Derechos de incidencia colectiva),对我国《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模式及其特点进行分析;接着讲述去人类中心主义、讲求适度发展的“深绿民法”观及其思想基础,围绕楼塌论的兴起、人与自然关系的敌对化、悲观未来论、完蛋论等进行一系列讲解。最后重点讲述享受“好生活”(Buen vivir),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从浅绿民法到深绿民法的具体操作,客体去生(动物、植物、真菌和微生物)、主体扩容(动物、植物、自然),并通过我国和国外的实际案件讲述为何要求要把自然物作为主体。提出了诸如监护扩容、淡化所有权而强化占有权、民法要改名为共生法等新的民法思想主张。徐教授的讲座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目前研究的热点、重点以及前沿性的问题进行解读。
曹义孙教授认为,徐教授的讲座是理论和实践的融合、理念制度案例的贯通,民法改进目标很有前瞻性,徐教授的引用材料朴实但理论深度却很深刻,扎根于制度而不停留于具体制度。曹教授并从哲学高度对徐教授的讲座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特别提及人类的文明状态之好生活的目标,并向同学们推荐一些经典阅读书目。
在提问交流环节,我院师生围绕生态保护容易进入喊口号误区问题、地方是否对环境法实施造成阻碍、去人类中心化是否可能、人工智能的主体化等问题向徐教授进行请教。
本次讲座新观点、新思路蓬勃涌出,讨论热情高涨。徐教授原创性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使同学们对绿色民法思想有了进一步认识,并为今后开展学术研究和毕业论文写作带来了新思路。(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王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