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其才,史良法学院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7月在武汉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工作。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工作。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讲法理学,主要作品有《法理学》、《中国习惯法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