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乐天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8    访问次数: 606

本着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学生成才的心愿,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在我校设立了“乐天奖学金”,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培养学生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思想意识。现将2021年的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

1、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大三年级本科生;

2、 当年度的校三好学生、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评奖时优先予以考虑;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当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

5、 积极参加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各项活动。

二、 奖励标准

本年度奖励1人,资助金额1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 评审办法

1、各班级将评审通知传达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申请项目:乐天奖学金,年度:2021年,主要奖项需包含获得的荣誉称号,申请理由需包含参加过的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活动)。

2、经学院评审,确定一名拟奖励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捐赠方审核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3、在奖学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取资格。

1)在发放期间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任课教师或学院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3)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截止时间:610

2、申报材料:《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候选学生)纸质2份,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稿。

常州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表(乐天奖学金) 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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