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史良法学院于科教城校区W1501教室举办“经济犯罪规范解释的基本逻辑”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主讲,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院长莫良元主持,全体研一、研二同学参加。
蔡道通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首先,他立足经济犯罪动态性与背信性双重特征,讲解了经济犯罪规范解释不同于自然犯解释;其次,他强调前置法是刑法介入必须考量的前提,只有在前置法中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刑法的规制才具有正当性;再次,他叙述了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一系列适用于经济犯罪的解释方法;最后,他通过案例阐述了行为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意识或者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等一系列出罪事由。讲座内容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经济犯罪在理论以及实务界遇到的各种问题。讲座的最后,同学们积极地向蔡教授请教提问,蔡教授均耐心地给予解答。
该讲座不仅是对学院学术氛围的一次有力提升,更是对经济法学科前沿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一次深度交融,为学院在经济犯罪规范解释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毛安竹 审核/王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