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综合实验中心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 2023-05-31    访问次数: 24

法学教育综合实验中心学生守则


   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学习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学生守则:

   一、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穿鞋套,遵守实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教师及管理人员管理。

   二、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喧哗、打闹,严禁吸烟,不得乱丢废弃物、吃零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三、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实验室各种实验设备,一律不得拔插、移动、交换、盗窃任何实验设备,违者按设备损失价值的5—10倍赔偿,并写出书面检讨,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记入档案; 情节严重者,交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四、实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五、注意防火、防盗,保证人身安全和实验设备安全。

   六、在实验室上课时,不得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其它活动。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教有权取消其上实验课资格,并视情况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实验结束后,整理好工作台面、仪器设备,填写实验登记簿,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并将鞋套放入楼道垃圾桶。

九、根据教师安排打扫实验室卫生,关闭所有电源,关闭所有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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