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9-30    访问次数: 708

9月29日下午,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专题讲座。朱树英院长担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住建部《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课题组组长,担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交通大学等大学客座教授,曾获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具有丰富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并注重从实务案例中探索专业问题从而总结形成理论专著。

        朱树英给教师作“法律科研结合市场操作实际的重要性及其选题的可运用性”讲座。朱院长以身说法,着重介绍了在常州仲裁委员会亲自办理的典型案件,以及行业内影响重大的“三期电厂事故”案件,深入浅出地指出对于法律的研究离不开社会运转的全过程,因而法律科研的过程也必然是从实务中来、到实务中去的过程,对于偏重于理论研究的法学专业教师群体来说发人深思、启迪深刻。

        朱树英分享了他对法律研究的观点:重要的是三种方法和三种能力。三种方法具体是:加强律师实务研究(要研究律师意见被采纳,或者被否定的经验教训,写案例分析,并把经典案例在律师业务学习时交流,在同行中展示);“能写”——专业化带动专业论文,论文带动专业化;“会说”——到专业领域上课。三种能力具体是:“熟悉行业实际情况的能力”、“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能力”、“熟练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朱树英强调法律科研工作者的选题应具有实践面向:“法律科研选题应与国家大政方针相契合”、“法律科研选题应坚持理论、案例和实务三位一体”、“法律科研选题应关注行业重大事件”、“法律科研选题应始于个案研究,终于生态构建”,并以建纬律师事务所引领工程总承包行业法律研究为例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互动环节,学院老师反响热烈,既有资深教师亦有年轻博士,分别从结合各自研究经历和专业领域提出实践和理论问题,朱树英在进行交流和解答的同时也针对史良法学院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提出将资深教师和年轻博士的研究特点和专长结合起来打造科研团队的切实建议。

围绕史良法学院近期即将整合力量、开拓布局的非诉讼研究院的战略布局,朱树英结合仲裁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予以高度肯定,并与学院诸位老师展开理论探讨。朱树英强调,“上山问樵,下水问渔”,法学教师的法律科研选题只有坚持理论、案例、实务的三位一体,才能熟悉行业实际情况、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熟练解决专业问题,将目光往返于法律规范与生活事实,才能在科研道路上行稳致远、日益精进。

朱树英给学生作“就学阶段超前选择专业发展方向的思路及途径”专题讲座。朱树英寄语青年学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地讲述了个人从木工启程继而成长成才成为“上海滩最勤奋的律师”,并在实务和理论界皆有建树的人生经历,从中运用大量事例和专业案例向诸位学子阐述自己多年所悟人生经验: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便是成功,业精于勤就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行成于思就是要把思考反省融入实践之中。 

 

     朱树英指出,法科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夯实法律专业所需“能说会写”的基本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专业方向。朱树英强调,职业生涯的发展始于选择,选择与努力都很重要,在一定的背景下,选择可能比努力更重要,只有选择符合合适的专业发展方向,才会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源源不断地带给你前进的动力。

        同学们就社会热点、未来人生选择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朱院长的耐心答疑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博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现场气氛活跃、反响热烈,同学们备受鼓舞、获益良多,正如法学205班梅苏所说:“朱树英老师的精彩讲座不仅消除了我对于专业前景的迷茫感,同时也让我更加明确自己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向朱老师学习,努力争做最勤奋的常大学生。”

       曹义孙院长代表史良法学院全体师生感谢朱院长百忙之中能够前来分享经验,勉励全体师生理论联系实践,学习朱院长从实践中发现真问题的治学精神,“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讲座结束后,曹义孙向朱树英颁发了史良法学院名誉教授聘任书。(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陈婷)

朱树英 简介

        朱树英,建纬研究院院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住建部《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课题组组长、部科技委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专业委员会委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担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交通大学等大学客座教授。获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并于2011年被国际著名法律服务评级机构钱伯斯表彰授予终身成就奖,而后2015年至2020年均被授予钱伯斯在中国律师建设工程领域唯一的“律政之星”称号。此外,朱树英以“中国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奠基人和建设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首创者”名义入选中国工程博物馆“名人堂”。

        朱树英律师曾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过28 年。于1992 年创立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至今承办过近千件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案件,其中多为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朱树英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首屈一指。由朱树英律师承办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的施工合同固定单价调整案件,载入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他在非诉讼领域首创的全过程和阶段过程服务模式,为拓展中国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作出了显著贡献。 

        朱树英律师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有三百多篇论文在国内外刊物和专题会议上发表, 已撰有《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墨斗匠心定经纬》上下两册、《苦寒磨砺筑方圆》上下两册、《未雨绸缪控风险》、《责任与使命》、《工程总承包实务问答》等十部专著,主编或与他人合著作品有《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案件观点集成》《法院审理房地产案件观点集成》等,上述著作均深得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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