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校携手,共探“刑辩律师发现事实之道” ——记常州大学“史良法治大讲堂·刑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6-09-20    访问次数: 14

        2026917日晚,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图书馆六楼报告厅内座无虚席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主办的“史良法治大讲堂·刑事专题”讲座在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谭淼担任主讲嘉宾,为史良法学院的硕士生们带来题为“刑辩律师发现事实之道”的专题分享。

讲座由常州大学刑法研究所所长黄云波副教授策划并主持。黄云波系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同时是上海博爱方本(常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三叶草刑事团队成员。他致力于搭建连接学术殿堂与法一线的专业桥梁。

        本次讲座还特别邀请了三位资深刑辩律师作为与谈嘉宾,他们分别是:常州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德恒(常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浩;常州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三叶草刑事团队创始成员刁明强;北京继来(常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张骏。三位嘉宾结合自身的实务经验,共同推动了理论与实务交融的深度对话。

主持人:黄云波老师

主讲环节:谭淼——刑辩律师,生而为纠错

        谭淼博士的演讲从“刑事辩护为何而生”这一经典追问切入。他从控辩审分离的诉讼史脉络出发指出,检察机关的设立是为了防止法官的罪刑擅断,辩护人制度的设立则是为公诉人设定对立面、发现并纠正其错误。他将这种“双重纠错机制”视为最大限度保证有罪裁判正确性的制度安排,由此提出讲座的核心命题——“刑辩律师,生而为纠错”。围绕“错误是什么”这一问题,谭淼博士援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将刑事司法错误分为法律错误与事实错误两类。他引用“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以及“交换、比较、反复”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强调刑辩律师发现事实的方法论基础——既要历史地看、辩证地看,也要从单一证据或单一维度中跳脱出来,以普遍联系、时空维度的视角审视全案。

        在法律错误的纠错方法部分,谭淼博士重点讲解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在受贿罪认定中的运用,并以亲办案例为例,阐释了如何利用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差异为被告人争取罪轻乃至无罪的处理结果。讲座的下半程,谭淼博士系统讲解了“事实错误的纠错方法”,并将其凝练为八种方法:(一)重构因果关系;(二)化整为零;(三)分子不能大于分母;(四)以偏概全——避免陷入片面性;(五)简化与抽象;(六)犯罪事实的时空维度;(七)超越非此即彼;(八)普遍联系。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阐述其实践路径。

        讲座尾声,谭淼博士引用罗曼·罗兰“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寄语在场师生与律师同行——“我们为之辩护的是被告人的权利,而不是被指控的罪行。人,可以被控告但不能被抛弃,可以被背弃但不能被遗弃。”他勉励大家“努力成为一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善于务虚的实干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审慎的乐观主义者”。 

                 

主讲人:谭淼博士

与谈环节:四重视角的交汇

        在与谈环节,黄云波老师指出,谭淼博士所讲述的内容,确实是我们在书本上无从学到的知识,也是在学校教育中很难获得的宝贵知识。谭博士讲的是“道”,这些“道”并不那么好理解,需要同学们回去仔细体会。领悟了这些“道”,足以让我们受益一生。例如,谭博士说到他接一个案子,之前并没有这方面的办案经验,但最终却依然能够办得很好,这其实就是“道”。我们所关注的不应该是“会不会”,而应该是“能不能会”。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要过度关注自己记住了哪些知识点,而是要关注自己的学习能力有没有得到提升。只有自己的学习能力得到了提升,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始终跟上法律的修订和时代的发展。

              

活动现场

        孙浩律师以“两重震撼、一点体会”分享了聆听谭淼博士授课后的感受。第一重震撼,源于谭淼博士亮眼的辩护成果。谭博士连续六年取得法院无罪判决,在全国法院无罪判决率仅万分之二的现实背景下,这份成绩堪称刑辩领域皇冠上的明珠,是辩护律师至高的职业荣誉,殊为难得。第二重震撼,则来自谭淼博士庭审辩护呈现出的举重若轻。看似轻松的庭审表达背后,是深厚法理功底与长期实务沉淀练就的扎实内功。最后,孙浩律师分享了自己的一点体会:紧扣刑法因果关系展开辩护,蕴藏着巨大的辩护力量,辩护策略的精准得当是辩护取得成功的关键保障。

         

与谈人:孙浩律师

        刁明强律师结合自身辩护经验与谭淼博士的讲授内容,提出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侦查的视角去发现有利于辩护的新事实,从而进行有效辩护。他指出,侦查机关与辩护律师在诉讼立场上虽属对立,但在事实发现层面,辩护人完全可以“借力”侦查——通过对侦查卷宗、证据链条、讯问笔录的细致研读,发现其中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与线索,将控方掌握的材料转化为辩方的破局支点。最后,他特别指出,他很喜欢常州大学的校训“责任”,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因为我们办的案件并不是一件件简单的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要始终牢记校训“责任”二字,无论做任何工作、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

            

与谈人:刁明强律师

        张骏律师以“大道至简”四字概括其聆听本次讲座的体会。他指出,法学并非简单的规则运算,而是充满价值判断的学问;刑事辩护亦然——并非非黑即白,而是在复杂事实与多元规范之间寻求一条尽可能逼近正义的路径。在他看来,辩护实务中尤为关键的,是形成精准的预判能力——而这种预判的精准,并非天生,而是源于深厚的理论积累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两者缺一不可。他勉励在座的法科生,特别是研究生同学,在校期间最值得做的事,便是静下心来认真啃书本、培养自己的“法感”,这份看似慢功夫的积累,必将受益终身。

                

与谈人:张骏律师

        本次讲座既是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推动法学理论与刑辩实务融合的一次成功尝试——让前沿学术议题直面真实案件,也让青年法科生在校园里看见刑事辩护的真实质地;亦是三叶草刑事团队深化“律校联动”的务实之举。团队将持续搭建律校常态化交流机制,为行业输送兼具理论素养与实务能力的后备人才贡献力量。(通讯员/毛安竹 审核/王禄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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