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下午,我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爱国在科教城校区图书馆报告厅603室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法理学中的公理与定理》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主持,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
讲座伊始,徐爱国教授开宗明义,提出了以自然科学中的“公理——定理”体系来解构与重塑法理学的创新视角。首先,徐教授系统阐述了法理学的五大“公理”,依次剖析了“拉德布鲁赫公式”中法律、正义与安定性的位阶关系、“法律命令说”的核心要素、法律现实主义对司法三段论中事实与规则主观性的解构、韦伯社会学中的支配类型与治理模式,以及富勒所提出的“法律的内在道德”原则。随后,徐教授进一步展示了如何将法律原则量化为“定理”与公式,通过几何比例阐释矫正正义、以社会契约公式解析权力结构,并运用边沁的功利计算、汉德公式及刑法经济分析模型,生动演绎了法律经济学在侵权、犯罪等领域的应用。整场讲座中,徐教授旁征博引,将深奥的法哲学理论与“海上吃人案”、“雅典弑亲审判”等中外经典案例紧密结合,深入浅出,启发性极强。
讲座尾声,在场师生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平衡、法律科学化的限度等问题踊跃提问,徐教授给予了细致深入的解答,现场学术气氛热烈。胡成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高度评价了徐教授以“公理-定理”框架统摄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宏大叙事能力,以及其通过案例与图像化方式传达高深理念的教学艺术,并鼓励同学们将讲座中涉及的经典理论作为方法论,运用到部门法研究与论文写作中,提升研究的理论深度。
此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讲座内容信息量庞大,既有思想高度又有实践温度,为在座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极大地开拓了大家的法学研究视野,并对法理学的学科本质与前沿发展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通讯员/毛安竹审核/王禄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