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环境法所卫乐乐老师、王雅琪老师带领我所部分研究生参加了由武进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举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巡回审判与增殖放流活动。
在美丽的滆湖边,师生们旁听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此次案件审理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师生们通过此次旁听,深入学习思考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保护法益、入罪标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庭审结束后,师生们参与了增殖放流活动,将另一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损害赔偿金24.9万元,专项购置的28万尾花鲢鱼苗,通过科学放流修复滆湖渔业资源。同学们现场感受了增殖放流这一新型生态环境责任方式的履行。
今天师生齐聚滆湖之畔,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环境法”课,共同参与“共守一方碧水 呵护河湖安澜”生态修复活动,以行动见证司法与生态的共融,以责任守护滆湖生生不息的未来。(通讯员/毛安竹 审核/王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