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27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协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2024年学术研讨会暨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我院阮丽娟教授受邀参会。会议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高校的领导、专家、学者等150余人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与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展开研讨,我院阮丽娟教授在分论坛二“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中作“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评的司法审查”主题发言。阮教授认为,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排放等特点,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评是可行可欲且“无可避免的”,而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评无疑会增加行政机关额外的成本面临其动力不足问题,亟需司法审查以监督行政机关积极行使治理气候变化的职责;域外关涉环评的气候变化诉讼正在不断增加,法院一般认为环评时应当考量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进而判决未在环评中考量温室气体排放的行政机关败诉;我国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评的司法审查以国家环境保护义务为理论基础,以“双碳目标实现”为成熟政治支持,以司法能动、环境司法专门化、检察公益诉讼等为现实支撑,以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的规范性文件为法律依据,通过碳环评行政公益诉讼此一具体路径展开气候变化诉讼。同时,阮教授指出,环评环节是提起气候变化诉讼的一个切入点,而域外法院通过个案逐渐形成零碎而不实际的环评义务要求并非长久之策,我国应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契机,完善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评的相关立法,确定行政机关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为司法审查提供正当性和规范指引。阮教授的精彩发言获得主持人、评议人等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在27日召开的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我院阮丽娟教授荣幸的被选举为第四届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