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常大研〔2016〕7号)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学院决定成立史良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夏纪森 王禄佳
成 员:曹全来 莫良元 黄建文 阮丽娟 田开友
史良法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