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26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23年年会在常州举行。大会主题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江苏‘四个新’重大任务”。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大学环境资源法治研究院承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协办。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王腊生,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弛,我院党委书记陈婷,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建,来自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务工作的270多位代表、理事出席会议。


选举暨开幕式由张弛主任主持。周刚副校长代表常州大学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他代表常州大学对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各位与会嘉宾介绍了常州大学及史良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常州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本次会议将有力推动学校法学学科的发展。

随后,大会进入换届选举程序。省法学会秘书处徐达思同志宣读了江苏省法学会《关于同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人选的批复》。河海大学李义松教授报告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和换届工作筹备情况。河海大学晋海教授宣读研究会章程(草案)及会议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200位理事及理事会领导班子,其中,河海大学李义松教授当选会长,苏州大学朱谦教授等17人当选副会长,47人当选常务理事,135人当选理事。我院阮丽娟教授当选副会长,卫乐乐老师当选常务理事,张爱娥老师、戈琳老师、伍瑾老师、庄严老师、王雅琪老师当选理事。
选举结果产生后,新当选的会长李义松教授发表讲话,感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表示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开创新局面。研究会依托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教授对各位当选的理事及领导班子成员表示祝贺,同时代表依托单位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承担职能职责,全力支持研究会工作。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王腊生同志发表讲话。他向新一届会长李义松、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新一届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四点希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资源法治建设要求,为江苏环境资源法治人才队伍储备更多新生力量;三是加强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保障江苏“四个新”重大任务;四是助力建设法治体系,参与编纂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典。


开幕式结束后,大会进入学术交流环节。学术交流环节主要由主题报告和三个阶段的主题交流组成。主题报告环节由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主持。在此环节,省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省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单平基教授和省研究会副会长、常州大学阮丽娟教授,分别以《我国环保立法行政罚款制度之发展与反思》《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规制》《敏捷治理时代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为题,在大会做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结束后,进入第一单元主题发言部分,该单元由省研究会副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晋海教授主持,省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丰霏教授,省研究会副会长、扬州大学法学院马辉教授担任评议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王显波庭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晓雯法官、苏州大学区树添老师、南京师范大学章楚加老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周娴老师、东南大学硕士生倪桑语同学六位报告人就“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法律性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行刑衔接问题研究”“‘双碳'背景下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延伸与回归”“江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河湖生态区域协同立法的合法性思考”分别作了专题报告。两位评议人对以上汇报人的研究成果从论文选题、研究意义及完善建议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与总结。



然后进入大会主题交流第二单元,由省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矿业大学王成礼教授主持,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朱建勇副主任、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刘万福主任担任评议人。来自无锡市检察院师夏主任、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张涛检察官、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王琳检察官、南京审计大学谌杨老师、苏州大学博士生何伦凤、河海大学博士生闫媛媛六位报告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优化探析”“生态修复检察的协同转向之探讨”“认购碳汇代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进路探析”“论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机制的构建”“流域生态‘执法司法'联动的法治逻辑、时空困境与优化路径”“反身法视域下碳交易第三方核查监管制度的检视与完善”,分别进行专题发言。两位评议人对以上汇报人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进行了特别精彩的点评与总结。



进入大会主题交流第三单元,由省研究会副会长、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蒋洁担任评议人。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刘永丽庭长、泗阳县法院胡继忠法官、江苏海洋大学王超锋老师、河海大学博士生李昭阳、河海大学博士生邹皓翔、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杜明月六名报告人,就“企业破产中环境债权实现机制研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实践、问题与完善路径构建”“低碳技术开发应用的风险障碍及制度应对探究”“《民法典》绿色包装义务的休眠与激活”“合法性冲突与法律变迁——以 J 省费氏牡丹鹦鹉案为例”“环评审批撤销诉讼原告败诉考”,分别作了专题报告,蒋洁教授对六位报告人的汇报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


圆满完成会议的主要议程后,大会举行闭幕式。闭幕式由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安住副教授主持,宣读评选规则、获奖名单。本次年会共收到投稿论文136篇,经审核正式受理123篇,采取专家盲审方式,评选出一等奖8篇,二等奖26篇,三等奖35篇。我院硕士研究生单希越同学获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杜明月、付童2名同学获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王婧、苗亚楠、吴一凡、郑佳宜、万婕、任歆怡、祖子健、盛天乐、张自童、张欣睿、张兵兵共11名同学获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最后,李义松会长对会议进行总结,他对常州大学、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大学环境资源法治研究院、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各位嘉宾、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诚挚感谢。他希望通过此次大会,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法学智慧,共同谱写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新篇章,并宣布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23年年会圆满闭幕。
由我院承办的这次会议获得圆满成功。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专家学者与司法实务专家彼此交流学术思想,共同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学问题,进一步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与实践。此次会议由我院承办,充分说明了学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育的高品质,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王禄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