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订与地方立法”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 2023-04-21    访问次数: 458

2023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421日,为深入剖析《立法法》修订对地方立法的影响,回应地方立法中的热点关切问题,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承办的“《立法法》修订与地方立法”研讨会在我校顺利举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大学、常州大学、常州市委政法委、常州市人大法工委、常州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主持,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孟鸿志教授致辞。孟鸿志教授简要回顾了《立法法》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认为修正后的《立法法》在时代特征、规制事项、立法技术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协调了立法的职能权限,优化了地方立法的权限,同时也构建了立法的新模式。

研讨会分四个单元举行。在第一单元,长江学者、《法学》主编、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权利意蕴及立法保障》主旨报告。胡玉鸿教授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程序上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形式、步骤和方法,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民主制度等来夯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常州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副处长杜瑜、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高诚刚副教授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回应和评议。

在第二单元,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许玲主任作《地方立法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主题报告。许玲主任规范解读了《立法法》第八十一条中设区的市新增“基层治理”立法事项的涵义,特别强调了地方基层治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能的立法空间。原常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双庆、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从基层治理的创新机制、基层治理的原则和理念等角度予以回应和评议。

在第三单元,镇江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教授作《<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的制度回应与重点举措》的主旨报告。李炳烁教授梳理了《立法法》修订的意义、基层治理的涵义、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地方立法需求与特色等内容。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冯连庆、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赵美珍教授分别结合常州立法实际,畅谈了现阶段地方立法的运行实效、潜在问题和完善方向。

在第四单元,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张顺副教授作《地方立法中程序规制的法理逻辑及其完善研究》主题发言。张顺副教授结合新近发生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涉诉案件,探讨了地方立法中程序规制的重要性、类型和存在的问题。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乔璐、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伍瑾博士从立法听证制度实践、地方性法规的审查、立法调研的弊端与改进等方面予以了评议。

        此次研讨会围绕《立法法》修订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受到与会学者的高度认可。未来,将积极发挥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的作用,在参与地方立法的同时,加强立法学基础问题的研究。(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陈婷)



Copyright © 2013-2019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丰泽路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
Tel:0519-86330108     技术支持:常州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