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我院特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平荣在立功楼X1阶作“法律职业伦理”专题讲座。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海燕,常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沈新奎出席讲座,本次讲座由史良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婷主持,全体2020级本科生参加。
王平荣结合自己职业生涯中所办理的案例,围绕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和丧失职业伦理的后果两方面展开论述。他指出职业伦理指职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是社会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恪尽职守、底线伦理是职业伦理的核心。并以多个案件为例,指出法官应充分意识到自己承担着权衡社会利益的责任,必须在处理案件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王平荣强调作为法律人要恪守职业伦理,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三个意识,第一,要强化奉献给党的事业意识。在法律框架内谈接受的条件和选择的余地,充分满足群众的法律制度和适用法律规则知情权。第二,要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意识。正确分析相应路径的风险,充分尊重当事者的自主选择权。第三,要强化参与社会治理意识。穷尽一切可能还社会以稳健秩序,保守秘密,不忘公正效率。讲座最后,基于对法官基本职业素养的理解,王平荣向我院学子致以殷殷教导,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
讲座前,沈新奎为王平荣颁发客座教授聘书。(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