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9时,天琴湖读书小组暨“不甚解”双周读书会2022年第3期读书活动在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读书会的阅读书目为英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亨利•梅因的《古代法》。此次读书会在王峰老师的指导下,共10名法理学专业研究生参与讨论。
梅因的《古代法》主要以两个维度进行展开,“从身份到契约”的演化规律以及古代民法。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10位研究生结合各自的读书笔记,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与见解。杨伊凡同学着重讲述第2章关于法律演化工具的内容,提出了三个重要的全局性概念: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并比较了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差异;蒋其芸同学则从第3章进行切入,指出梅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反驳边沁、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认为其观点不符合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张娟同学以妇女权益为视角,对妇女仅仅被视为是父权社会的所有物而忿忿不平;顾问同学着重阐述了第5章古代社会中家长权的问题,认为无论是罗马法中父对子“财产权”的绝对掌控,还是所谓的“妇女终身监护制”其实都是一种人为地延长家长权制度的寿命,而梅因所说的身份到契约的一种转变其实是指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和首先是家庭关系,最终发展为人与人之间的允诺关系;丛涛同学认为梅因所谓的进步,即“从身份到契约”,其实更多的是给每个人更多选择的权利,但这种进步是否能够给予更多人幸福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卢扬同学着重对“契约”一次的概念进行分析和描述,认为梅因所言的契约是指允诺(债)。最后,王峰老师为本次报告会做了总结,抛出问题:梅因对于自然法理论,对于罗马法的认知,对于古代法的法律演进模式是如何展开的?是否法律发展到法典即达到巅峰?这些和我们现代又有什么联系?这些问题值得深思。(通讯员/唐亚岚 审核/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