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法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2-10-17    访问次数: 805

一、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莫良元夏纪森 王禄佳   李俊英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大〔202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目前岗位聘用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1. 年限与业绩考核相结合。

业绩综合考核包括:

  ①上个聘期本科教学工作量低于学院平均工作量作为否定项;

  ②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③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包括指导学生获奖);

  ④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论著、教材(主编);

  ⑤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⑥科研到款(同等条件下作为优先项)。

2. 符合进档条件人员分类别进行考核。

三、岗位聘用时间安排

  1. 926-108日:学院进行摸底并制订实施方案

  2. 1019日前:个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岗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3. 1023日前:组织考核与评审

  4. 1025日前:确定并上报聘用结果

四、岗位空额指标

  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1人,中级八级2人,中级九级8人。

四、岗位晋级程序

1. 个人申请

  根据任职条件,我院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要求向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应聘岗位的书面申请;

2. 组织评审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和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分别根据相关岗位的空额数及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审,形成评审和聘用意见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 

五、岗位任职申报条件

  学院以《常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中的基本任职条件为参考依据,结合申报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学术成就(包括获得科研和教学奖励、科研项目和成果、文章和作品等);学术影响(包括在学术组织中担任的职务级别、学术地位、学术声誉等方面的杰出表现);学术资历(如任职年限、学历等),学院将更多地综合考虑被聘人员所做出的贡献。

六、报送材料要求

    1019日前,请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常州大学专业技术xx级岗位申报表》(副高以及下填写fz@cczu.edu.cn

  递交的材料说明: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截至20211231日。材料报送要求为:能反映申请人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凡是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且统一一致,申报项目(课题)类的,原则上需结项(结题),并附结项证明)

 

 

 

                                        史良法学院

                              20221017日附件:常州大学专业技术xx级岗位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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