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级、2021级研究生: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史良法学院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2020级、2021级研究生。
二、评定时间范围
2021年9月15日—2022年9月30日
三、评选程序
1. 成立评定小组。在领导小组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奖学金评比工作。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测评小组(以下简称“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研究生奖学金评议、汇总和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担任测评小组组长,各班级推选3名同学作为测评小组成员。
2. 提交评选材料。各申请参评的同学须将电子版评定材料(包括成绩单、奖状、其它证明材料等)于10月8日(星期六)22:00前交至评定小组,否则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3. 民主评定。各班级评定小组应认真查阅本班申请者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文件要求进行成绩核算。于10月17日(星期一)17:00之前产生综合测评评定结果。
4. 测评结果公示。各班级评定小组将测评结果(包括所有参评人,且要标明排名)在班级内公示,全体学生签字后上报学院学工办。学生如对本班级测评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申请复议,本班级评定小组应在1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复议者做出答复。若对本班级答复仍有异议应在获得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立言楼348)反映有关情况,联系方式:0519-863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