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史良法学院邀请同济大学法学院陈吉栋教授在线上开展“《民法典》中的数据保护规定”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张浩良博士主持,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陈吉栋以“信息技术对法学理论冲击的整体思考”为切入点,指出法治系统是在时代变更中形成的。他从《民法典》第127条出发,启发听众对数据的定义和性质进行思考。与此同时,他对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从本体论和认识论层次对比阐释信息的定义,得出“个人信息的权利与个人数据的权利是一回事”和“个人信息里存在人格和财产双重基因”的结论。陈吉栋进一步从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二阶体系出发,诠释了“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私密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的区分”和“敏感个人信息产生的新问题”三个方面。
本次讲座使得同学们对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的数据和个人信息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只有正确合法地利用大数据配置资源,才能在创造交易机会的同时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