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史良法学院邀请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在线上开展“法律人类学的历史及当代发展”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史良法学院副教授王峰主持,全体研究生、部分本科生参加此次讲座。
王伟臣以从事法律人类学研究的中国学者们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作为引子,从而带出了本次讲座讨论的议题,亦即“法律人类学作为法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那么什么是交叉学科?交叉学科的标志是什么?”随后,他梳理了美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结合其他学科的特点和法学学科化的历史,讨论了法律人类学“研究对象的交叉”、“研究方法的交叉”以及“研究成果的交叉”等问题。王伟臣指出,法律人类学之所以会出现,是学科切割与分立的必然结果;而同时,他也明确,法律人类学是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原因在于它只是人类学的单向接受。最后,在对法律人类学研究路径和发展脉络的梳理中,王伟臣提出了其对法律人类学研究的两点感想。第一,法律人类学的研究路径(发展脉络)较之法律社会学而言,相对清晰。第二,法律人类学的研究路径(发展脉络)作为研究对象而言,非常小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