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江苏省环境法学研究会会员,主要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参与《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的案件曾被评为常州市十大法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