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至17日,我院环境法研究所卫乐乐老师参加在太原举行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并在年会分论坛上作以《论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发展与完善》为题的学术报告。
在报告中,卫乐乐老师以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为研究对象,并将报告分为三个部分:“当前我国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现状考察”“当前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发展与现状”“第三个应对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问题的途径”。在报告中,卫乐乐老师分别通过数据、图标等形式对地方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途径和阶段进行实证分析,论证了在这些阶段中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不足,不足之处表现为:对地方立法内容的不熟悉、文件有所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性。对于这种情况,完善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了:解决公共参与的前提性问题——信息公开、延伸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阶段、扩展公众参与的具体方式。
在点评与讨论阶段,点评专家认为卫乐乐老师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入手分析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现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方式的发展;但是在后续研究过程中,需要关注实质性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具体实现方式,包括参与主体、参与时限、参与效果等内容,该研究主题可以深入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