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我国刑法还缺乏有利于支撑合规建设的基础性调适或者说刑法整合。只有正视并解决好有利于合规建设的基础性调适或者说刑法整合这一问题,才能整体上为解决合规建设两个焦点问题提供化解之策。或者说,只有直面并解决企业欺诈即经济刑法的预防性应对所匹配的刑法整合问题,我国才能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合规法律制度,才能使基础性的企业合规整体上升级为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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