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史良法学院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在科研合作、学生培养、挂职锻炼、教学实践、资源利用等五个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马荣、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办公室主任翁学超、研究室主任肖天存、研究室副主任徐天骅、速裁庭副庭长吴立春,学院院长曹义孙、副书记陈婷及莫良元、赵赤、骆福林、张建等教师参加座谈会。
马荣院长充分肯定了常州中院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近年来开展合作交流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此次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巩固、规范和提升。马荣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双方正式举行签约仪式,共商合作大计,就是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曹义孙院长指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共同的服务对象,以及二者共同具有的实践性、探索性特质为二者携手合作提供了可能。两家单位要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不断丰富合作渠道,拓展合作项目,合力打造法院与法学院合作的新亮点、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