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首届合规高端论坛——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控”在常州市九州环宇酒店举行。本次论坛由合规高端论坛组委会、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和常州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常州市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代表,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及全国各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规部主任及从事合规业务的律师,常州市多家国资企业、民营企业代表等60余人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就企业合规及刑事风险防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旨在探究企业合规理念与实践相结合的可行模式,提高企业家合规意识,将合规理念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上午8:30论坛正式开幕,江苏财税法战略研究院院长,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梁文永教授主持开幕式。开幕式上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陈婷党委副书记介绍常州大学和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肖天存主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周剑主任分别致辞,欢迎与会专家和代表,并预祝本次高端论坛圆满成功。
第一单元,企业刑事合规基本问题研究。本单元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会长张远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分别做题为“刑事合规——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选择”和“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建构与理论辨析”的主旨演讲。两位学者从理论高度对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内涵、基本理论及制度构建等问题进行详细阐释。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黄伟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张兆松教授两位与谈人做了精彩点评,随后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互动。
第二单元,企业刑事合规本土智慧研究。本单元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梁文永教授主持。本单元首先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产权保护,对企业及企业家可能涉罪的风险进行评析,并对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初步构想;随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犯罪学研究所所长赵军教授结合我国法治环境对民营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的要素进行梳理,阐明了民营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的本土维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陈珊珊副教授和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高诚刚副教授在与谈环节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相关疑惑。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畅所欲言。
下午的议程于13:30继续进行。第三单元,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制度研究。本单元由合规高端论坛组委会秘书长于玉芳女士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副会长韩轶教授作题为“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权益救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后万方作题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逻辑与实践图景”的主题演讲。发言人围绕实践难点,探求理论向实践过渡的解决之道。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合规部主任沈翔律师在与谈环节,向与会专家、同行及民营企业家简要介绍了该所拟成立的合规业务部及当前合规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就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思考与在场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江苏大学法学院刘春花副教授对二位学者的演讲作了精彩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研究心得。
其间,张远煌教授代表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向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授予“合规学院+”牌匾,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曹义孙教授代表史良法学院向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授予“合规学院+博爱星基地”牌匾。随后,进行了充分的自由讨论。
第四单元,企业刑事合规全球视野考察。本单元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周剑主任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监察研究院院长,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晓明教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赤教授分别发表题为“从欧美法人犯罪的合规处置模式谈我国未来企业合规治理的操作方式”、“企业刑事合规的全球呈现及我国推进”的主题演讲,从域外立法与实践角度,对我国企业合规制度化提出有益借鉴,并对我国企业合规治理制度前景进行展望。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合规部方娴主任和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倪震博士对二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踊跃提问,与会专家进行了积极回应。
最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教授作闭幕式致辞。他表示,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有力解答了什么是合规,什么是刑事合规等一系列重要命题,指出企业合规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企业和企业家要提高风险意识,要从国家利益的高度看待刑事合规的利益,企业刑事风险管理既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企业刑事合规既有理论探讨的巨大空间,又有实践探索的迫切需要,定会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