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第八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在常州举行。借此机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拥军受我院邀请,于11月23日上午,在立言楼349会议室,举办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合法律与合情理的司法冲突与调和。讲座由张建副院长主持,夏纪森教授、骆福林副教授评议,法学院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参与听讲。
李教授首先介绍了一起“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半”的案例,该案之所以受到舆论的关注和热议是因为其裁判结果与人们的直觉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李教授以该案为例引发了大家对于司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律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思考。接着,李教授从常识的悖离、知识上的专横、法官的能动、司法的被动以及背后的思考这五个方面展开了分析。最后,李教授指出司法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恢复正义,在这样的目的下,法官的任务不应该机械的适用法律,应该寻求法律适用的合理性。
在评议阶段,骆福林老师和夏纪森老师对李教授的演讲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李教授从典型性案例入手,通过层层分析,揭示出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冲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冲突的原因,探究调和的路径,进而提出要反思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角色定位与职业良知。两个小时的讲座,一气呵成,内容深刻,逻辑清晰,使人受益匪浅。
此次讲座的开展让同学们对于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张力和调和有了深入的了解,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提升了同学们学习的热情。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