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丽娟

   发布时间: 2022-02-25    访问次数: 3368

阮丽娟: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3825933@cczu.edu.cn

教育经历

2000.9—2004.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法学学士

2004.9—2006.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学硕士

2010.9—2014.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06.7—2018.8   吉首大学教师

2018.9—至今   常州大学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

环境法基础理论,污染防治法,物权法

主持主要研究项目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实施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FX169)

2.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研究,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XFX010)

3.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高校环境教育教学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6年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湘教通[2016]400-428

4.生态习惯法研究,2015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BX022)

5.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2012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12JZD037)

6.农村少数民族女性权利保护研究,2010年湖南省软科学一般项目(2010ZK3120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司法审查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论文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独立审查机制研究》,《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12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环评审批的司法审查之困境与克服》,《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0期。

3.《行政权理论变迁视域下环评审批司法审查之重构》,《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4.《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结论的法律效力》,《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5.《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诉权的限制》,《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期。

6.《论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正当性》,《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7.《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司法实践研究》,《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

8.《性质识别、原告寻找与审理机关专门化: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证研究》,《北方法学》,2013年第6期。

9.《论湘西州农村少数民族行受教育权的实现》,《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10.《习惯法视角下的湘西民族地区林权纠纷解决研究》,《资源开发与市场》,2013年第9期。

11.《农村少数民族女性生育权的实现障碍及对策》,《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12期。

另外,在《政法论丛》《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山东行政学院学报》《现代教育科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


Copyright © 2013-2019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丰泽路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
Tel:0519-86330108     技术支持:常州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