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熊樟林 教授 东南大学法学院
答辩委员:张春莉 研究员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田开友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张 建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高国梁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秘书:郭建果 讲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二、答辩人
序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 论文题目 |
1 | 刘紫荆 | 莫良元、教授 | 行政处罚过错责任的司法认定规则研究 |
2 | 徐 蓉 | 莫良元、教授 | 行政处罚适用类型化的实践路径研究 |
3 | 钱 锦 | 莫良元、教授 | 行政处罚过错归责的举证制度研究 |
4 | 李 霞 | 邹卫中、副教授 | 环境执法中“首违不罚”规则的适用及完善 |
5 | 沈 睿 | 邹卫中、副教授 |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认定研究 |
三、答辩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2:00-5:00
四、答辩地点: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会议室
第二组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任 超 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答辩委员:高 军 教授 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
梁文永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唐步龙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杨大春 副教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田开友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秘书:孙 博 讲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二、答辩人
序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 论文题目 |
1 | 韩 屹 | 梁文永、教授 | 政府间宗教事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 | 王敏婕 | 唐步龙、教授 | 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
3 | 龚家琪 | 梁文永、教授 | 宗教活动场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研究 |
4 | 段雨君 | 杨大春、副教授 | 我国税务行政检查的法律规制研究 |
5 | 朱丽珍 | 田开友、教授 | 税务机关认定非正常户的法律控制研究 |
6 | 吴 菲 | 李俊英、教授 | 高净值人群适用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法律规制研究 |
7 | 吴 洁 | 田开友、教授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合理性判定标准研究 |
8 | 陈开东 | 李俊英、教授 | 我国增值税留抵退税法律规制研究 |
三、答辩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四、答辩地点: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室
备注:答辩时,指导教师实行回避制。
第三组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庞 凌 教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答辩委员:曹全来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张 建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张 顺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王 峰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高国梁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秘书:胡宗亮 讲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二、答辩人
序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 论文题目 |
1 | 荆鹿天 | 张 建、副教授 | 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研究 |
2 | 马方妍 | 张 顺、副教授 | 类案判断标准研究 |
3 | 丁 彬 | 娄曲亢、讲师 | 苏格拉底守法理由研究 |
4 | 彭 爽 | 王 峰、副教授 | 我国网络仇恨言论法律治理的困境及其出路 |
5 | 侯红丽 | 夏纪森、教授 | 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 |
6 | 蒋率兵 | 夏纪森、教授 | 人工智能司法裁判的风险及其规制 |
三、答辩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
四、答辩地点: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室
备注:答辩时,指导教师实行回避制。
第四组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黄建文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委员:沈世娟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葛建义 副教授 常州工学院
宣 頔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周艳云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高国梁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秘书:刘 鹏 博士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二、答辩人
序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 论文题目 |
1 | 霍正豪 | 沈世娟、教授 | 我国“商标使用”认定研究 |
2 | 韩欣雨 | 黄建文、教授 | 公司注销后欠税追征的法律规制研究 |
3 | 李萧宇 | 宣 頔、副教授 |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优化研究 |
4 | 沈雨航 | 黄建文、教授 | 虚开发票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律规制研究 |
5 | 黄佩瑶 | 沈世娟、教授 | 专利权利要求解释规则的体系化研究 |
6 | 吴质文 | 宣 頔、副教授 | 我国存托凭证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
三、答辩时间:2023年5月13号(星期六)下午1:30
四、答辩地点: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室
备注:答辩时,指导教师实行回避制。
第五组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主席:李义松 教授 河海大学法学院
答辩委员:薛银刚 教授 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美珍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赵 赤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阮丽娟 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张爱娥 副教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答辩秘书:卫乐乐 讲师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二、答辩人
序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 论文题目 |
1 | 李佳华 | 赵 赤、教授 | 企业环境刑事合规研究 |
2 | 张德舒 | 赵美珍、教授 | 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地方协调机制研究 |
3 | 周若云 | 赵美珍、教授 | 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困境与突破——基于95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分析 |
4 | 陈婷婷 | 阮丽娟、教授 | 论“多规合一”下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制度的立法完善 |
三、答辩时间: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下午2:00
四、答辩地点: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室
备注:答辩时,指导教师实行回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