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有位“宝藏老师”——十几年如一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 2021-11-13    访问次数: 1071

“法律上的事,咱们去问问戈琳老师把?”“没事,戈老师会教我们如何依法维权的。”“法考的题目太难了,网上的解释看不懂,我去请教一下戈老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里,同学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往往会想到戈琳老师。值得一提的是,戈老师除了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近日,扬子晚报和戈老师面对面,听她讲述了自己与法律结下的不解之缘。

  据了解,戈琳老师是江苏常州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兼职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专业。2004年,她进入常州大学(原江苏工业学院)任教,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长期担任常州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社团指导老师。

       2009年常州大学成立法律诊所,先后与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合作。作为法律诊所的骨干指导教师。十多年来,戈琳老师接受咨询、个人办理或指导学生处理援助案件上百起。因为我是女性,所以我也特别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的案件。戈琳告诉记者,她希望用温柔细腻对待每一位受援的未成年人。有一次,戈琳接到了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帮助一位三岁的非婚生小女孩讨要抚养费。该起案件中,由于父母之间的感情纠葛,父亲一直不愿支付抚养费,母亲多次带着小女孩索要抚养费,最后一次讨要时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母亲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孩子的妈妈想到了申请法律援助这条路,当时那个小女孩稚嫩天真的眼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接受指派以后,戈琳老师不仅仅是从法律层面更要从情理方面对该案进行分析,还找到父亲拒付抚养费的关键症结所在,对父母双方辩法理讲情理,在多次劝说协调之下,该案历时一年多时间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该案也被评为2016年常州市十大法律援助案件。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做了专章规定,其中有一些案件给我的印象很深,触动也很大。戈琳带领常州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办理了多起涉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据介绍,一位受援人刚满16周岁,与自己的同学相恋怀孕后就退学了,某天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觉得肚子疼就去上厕所,结果在厕所内产下一子,当时出于害怕恐慌心里,就把孩子遗弃在厕所,回家后也没和家人提起。孩子被人发现后报警处理,受援人涉嫌遗弃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我初次见到受援人是在医院,小小的个头、稚嫩的脸庞,让我很难与犯罪嫌疑人这个称呼联系起来。”戈琳老师为她详细讲解了关于遗弃罪的法律规定,并与她父母进行了沟通,问明他们对于婴儿的态度。“当时万幸是婴儿很健康,受援人家庭也表示会照顾这个孩子,我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并表达了受援人会好好抚养孩子的意愿,该案最后撤销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据介绍,考虑到受援人的身体状况处罚也不予执行。戈琳说,案件结束后,参与办案的同学们都表示,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法律人可以用自己的智慧让大家感到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戈琳老师除了要承担日常的授课教学任务之外,还是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与常州大学工会共建的常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人员接待全校师生的法律咨询上百起:学生租赁房屋遭遇租房公司“爆雷”,被房主赶出房屋;学校保安饭后散步途中被恶犬咬伤,狗主人拒不赔付;某老师家里装修到一半,装修公司甩手不干了;学生遭遇套路贷、网络诈骗等问题。在常大援助中心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的认可,也得到了工会的肯定。在法治宣传方面,除参加常规宣讲以外,还指导学生排演情景剧,在洛阳初级中学等学校进行演出,通过这种模式,让未成年学生对法律有具体形象的感官认识。

紫牛新闻记者 郭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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